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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员、应急救援员、森林消防员等职业(工种)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

2020-07-16    标签:清大东方

为贯彻落实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,拟分批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,其中: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14项职业资格(涉及29个职业)拟于9月30日前第一批退出;其他部门(单位)组织实施的66项职业资格(涉及156个职业)拟于12月31日前第二批退出;与公共安全、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职业(工种)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(具体安排详见附件)。现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安排进行公示。针对公示信息,如有意见建议,请于2020年7月16日17时前通过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、信函等形式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反映(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。

 

联 系 人:张 星、李志敏

联系电话:010-84208448、84207448,84208442(传真)

电子邮箱:wuliang91@foxmail.com

通信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西院)

 
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

2020年7月10日

 

附件

  

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安排

 

 

 

 

 

拟依照法定程序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:保安员、安检员、航空运输服务人员(民航乘务员、机场运行指挥员)、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(消防员、应急救援员、森林消防员)。

 

内容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。

 

本文链接地址:http://www.qddfxfpx.com/articledetail-44297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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